自己偷拍不成反被告在法律上,如果是「偷拍、偷錄」而得來的證據,的確是會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存在,白話來說,就是有可能會被反告。 做為最親密的人,夫妻雙方都是最有可能可以接觸到另外一半隱私的設備,舉凡手機、電腦、平板電腦、甚至智慧穿戴裝置(手錶)……等等,所以也有很大比例的人會發現另一半出軌,都是不經意之間、偶然發現的。
但是只要是「未經同意」、「無故」就利用工具或設備來窺視、竊聽、竊錄他人的非公開活動,就有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的妨害祕密罪、妨害電腦使用罪。
※妨害秘密罪:
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※妨害電腦使用罪:
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小叮嚀:
調查與蒐證都是訴訟中很重要的一環,所以蒐證的時候要非常小心,對於這種一不小心就可能會觸法的行為來說,必要時,調查與蒐證還是交給專業的星宇優質徵信 。
每個案件都有各自不同的複雜性與發展,無法只用幾個例子就說明每個可能性。本文案例是簡單舉例可能會發生的情形,與對方可能可以做的反制。
如果真的有發生類似情形,還是建議尋求專業協助,會逐項分析可能發生的結果,以及適合的採取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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