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記官為小三 盜賣毒遭押
【張沛森.吳詠平╱桃園報導】桃園地檢署執行科書記官林明宗涉利用掌管贓物庫之便,與黃姓情婦盜賣扣押的毒品,估計一年多來獲利三、四百萬元,經地檢署追查後,已依涉嫌販毒等罪向地院聲押獲准。
管贓物庫年削400萬
同事們透露,林明宗已婚、育有兩子,早期曾擔任一名女檢察官的書記官,其後辭職考司法官,不幸落榜,五年前回任書記官,一年多前派任執行科掌管贓物庫;同事們說,林自視甚高,但跟同事處不好!
檢方指出,林明宗(三十九歲,在押)在擔任書記官時結識女毒販黃玉華(三十歲,在押),雙方發生婚外情,林涉嫌自一年前開始行竊贓物庫所扣押的安非他命、K他命等物,交由黃女販售,估計黃女一年多來販毒獲利約三、四百萬元,林向黃女拿百萬元花用。
今年五月中,黃女向其他毒蟲稱毒品是書記官給他的,經檢方監聽發現調查,有毒蟲指認林、黃二人曾經一起開車販毒,上周緝獲黃女到案。
桃園地檢署前天指派檢事官搜索林明宗辦公室及住處,並未發現毒品和大筆現金,將全面清點贓物庫裏所保管的扣押毒品是否被掉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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